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返回
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71
日期
议定:
1971年12月2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于1971年成立,其中包含七个酋长国Abu Dhabi,Dubai,Sharjah,Ajman, Umm al-Quwain,Ras al-Khaimah和Fujairah。
现行宪法于1971年通过,包含了政治和国家宪法机构的基本规则。
酋长国各自实行君主制,同时存在联邦首脑。根据宪法第7条,伊斯兰教为国教,伊斯兰教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根据宪法第45条,国家存在五个权力机构:
1、联邦最高委员会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高宪法机构,是最高立法和行政机关。其指定一般正常和执行联邦立法。最高委员会还制定政府政策,提议和批准国家法律,批准国际条约(宪法第46至47条)。
2、联邦总统是最高委员会的主席,其职责由首相代行使(第51至54条)。
3、联邦内阁是国家的行政机关(第60条)。
4、联邦国民议会是立法机构,但仅行使咨询职能(第68至93条)。
5,、司法机构。
宪法中包含与私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
宪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私有产权受到保护;
第121条规定对文化,技术和工业产权,版权,印刷和出版权利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阿拉伯语
دستور الامارات العربية المتحدة
PDF
法语
Constitution des Emirats Arabes Unis
PDF
HTML
立法
被以下文本取代 (4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4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AE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