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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5
日期
议定:
1979年5月1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RMI)是一个密克罗尼西亚人的国家,由29个珊瑚礁和5个低洼岛屿组成,位于太平洋中部,处于夏威夷和澳大利亚之间。
1978年马绍尔群岛通过全民公投从密克罗尼西亚独立,于1979年通过了宪法,其于1979年5月1日生效,使得马绍尔群岛成为自治国。
1986年,与美国签订《自由联合协定》,使得马绍尔群岛(RMI)于1986年10月21日获得主权和独立,马绍尔群岛共和国于1991年加入联合国。
1979年宪法规定两院制的议会民主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Nitjela(议会)选举确定。该机制使得马绍尔群岛的政体成为议会制和总统制的混合。马绍尔群岛的两院制议会立法体系包括:下议院或称Nitijela(33席,由普选确定,服务期为四年,拥有立法权),上议院或称Iroij(一个包括12名部落首领的行政管理机构,针对习俗事务提供建议)。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立法体系由托管领土法(美国普通法),成文法,自治法,普通法和习惯法组成。例如,美利坚合众国版权,专利和商标法均在马绍尔群岛适用。
宪法的前言规定了针对传统文化表达和传统知识的特殊权利保护:“今日我们得以团结为统一民族的重要原因,是我们所共同享有着应保护和维持的神圣遗产,珍惜我们在这个传统的群岛区域合法领土。”关于传统权利的更多规定见第十条,“传统权利”。
宪法中还包括诸多专门承认和保护财产权的条款。第二条第4节“权利法案”中规定禁止剥夺私权,“1)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受剥夺。”
涉及对私权进行保护的条款还包括第二条(权利法案)第4(10)节,第5(1),(4),(8)节,第八条第15 (3)节“财政”。同样地,第一条(宪法的最高地位)第4 (c)节规定了针对政府的财产权和其他形式财产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Constitution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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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MH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