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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 东帝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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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2
日期
生效:
2002年5月22日
议定:
2002年3月20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帝汶-莱斯特,通常被称为东帝汶,于2002年5月20日被国际社会称为为独立共和国,其自16世纪以来被葡萄牙殖民,自20世纪70年代中叶后成为印度尼西亚的一部分。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于同日生效。
宪法中包含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第60条规定“国家应保护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和商业化,其中包括版权的法律保护。”
东帝汶正处于建设基本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民事程序法典于2005年9月生效,刑法典于2009年3月生效,民法典于2011年9月由总统宣布生效。但其尚未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德顿语
Konstituisaun Repúblika Demokrátika Timor-L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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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Constitution of the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imor-L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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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Democrática de Timor-L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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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TL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