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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第12.663号法 (又称为“世界杯综合法),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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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12
日期
生效:
2013年1月1日
议定:
2012年6月5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商标,
厂商名称,
竞争,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域名
备注
本法分为10章:第一章(第1-2条),关于初步规定;第二章(第3至18条),关于商业权利的保护和使用;第三章(第19至21条),关于签证和工作许可;第四章(第22-24条),关于民事责任;第五章(第25至27条),关于球票;第六章(第28条),关于进入和驻留官方竞赛场地的条件;第七章(第29条),关于竞赛过程中的社会活动;第八章(第30和36条),关于刑事规定;第九章(第37至50条),关于永久规定;第十章(第57至71条),关于最终规定。
第3条规定巴西知识产权局(INPI)负责与FIFA官方标记相关的商标的解释工作。其中包括:FIFA标志,FIFA联合会杯2013标志,FIFA世界杯2014标志,FIFA联合会杯2013和FIFA世界杯官方吉祥物。
第4条规定INPI根据FIFA提供并随时更新的名单认可为公众熟知的FIFA商标。
根据第6条,INPI将一些高度重要的商标和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自动注册为BR域名(NIC.br),以防止与FIFA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被抢注。
第7条规定INPI应制定专门制度,针对2014年12月31日之前FIFA提交的商标进行注册。
第12条规定FIFA对于赛事的图片,声音和其他形式的表达拥有排他性权利。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葡萄牙语
Lei N°12.663 de 5 de junho de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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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Law No. 12.663 of June 5, 2012 (General Law of the World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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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BR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