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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知识产权法修正案 (2013年第28号法案),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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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13
日期
公布:
2013年12月10日
同意:
2013年12月9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商标,
地理标志,
工业品外观设计,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传统知识(TK),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2013年第28号法)由总统批准,并公布于2013年12月10日官方公报。
本法规定在南非以知识产权形式对传统知识(IK)提供有效保护。本法对表演者保护法1967(1967年第11号);版权法1978(1978年第98号);商标法1993(1993年第194号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1993年第195号法)。
知识产权法修正案2013(“本法”)包含15条的规定,应于总统在官方公报中确定的日期生效(本法第15条)。
本法第1条修改了表演者保护法1967;第2条在第8条之后插入了第8A,8B,8C,8D条;并规定了对传统作品的认定和保护条件。
第3和5条修改了版权法1978第1和39条;第4和6条在第28条后插入了第2A章,在第39A条后插入了第39A条;规定了对传统作品进行认定和保护的条件;建立国家传统知识委员会;建立国家传统知识信托基金;建立传统知识和作品国家数据库。
本法第7-8条,第10条修改了商标法1993的第1-2条,第69条;第9条在第43条之后插入了第XIIA章;规定了对传统知识和表达的认定,商标注册和记录的条件;以及针对地理标志的进一步保护。
本法第1和13条修改了工业品外观设计法1993的第1和54条;第12条在第53条后插入了第53A,53B, 53C,53D,53E,53F,53H,53J,53I,53J,53K,53L条;第14条在第54条后插入第54A条;规定传统知识的认定和注册;建立传统知识国家委员会;传统知识国家数据库,以及国家传统知识信托基金。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Amendment Act, 2013 (Act No. 28 of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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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修正 (4 文本(小))
修正 (4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ZA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