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2001年9月24日第P-067号INPI决议,关于针对低收入者免除专利申请费用, 阿根廷
返回
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1
日期
生效:
2001年10月11日
发布:
2001年9月24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民法典第2条规定:“法律在公布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日期生效,若法律未规定日期,则其在公布八日之后生效。”
本法发布于2001年10月3日的官方公报(B.M和 B.P. 03/10/01),未规定具体的生效日期,根据民法典第2条其应在公布八日之后生效。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西班牙语
Resolución Nº P-067 del INPI de 24 de septiembre de 2001 sobre la Reglamentación Arancelaria Aplicable a las Solicitudes de Patentes Presentadas por Personas Físicas en Situación de Pobreza
PDF
HTML
立法
实施 (1 文本(小))
实施 (1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AR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