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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标记和广告法执行法令(1999年6月30日第16430号法,最新由2009年3月12日第21349号法令修改),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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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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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9
日期
生效:
1999年7月1日
发布:
1999年6月30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商标,
竞争
备注
公平标记和广告法执行法令2009年3月12日合并本,包括2004年直至2009年的所有修正案(由2009年3月12日第21349号法令引入的最新修正案,见第2,17和18条)。
本法令具体实施了公平标记和广告法规定的打击不公平广告行为(第3条),以及商业秘密(第6条)。
根据本法令的附录,第21349号法令应于其公布之日(2009年3月12日)起生效。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Fair Labeling and Advertising Act (Presidential Decree No. 16430 of June 30, 1999, as amended up to Presidential Decree No. 21349 of March 1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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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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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KR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