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2000年12月15日联邦法,关于药物制品和医疗服务(2010年10月1日版), 瑞士
返回
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10
日期
生效:
2002年1月1日
议定:
2000年12月15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未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其他
备注
瑞士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第12条授权对进行药物制品生产寻求市场批准的权利人进行保护。根据TRIPS协议第39.3条的规定,第12. 2条确保对医药制品申请人给予十年的保护期(原始市场批准)。
第14.3条规定了为简化市场批准程序进行申请的例外,以及对为专利而准备的信息的保护。
第61至64条涉及与药品试验相关的未披露信息和实验数据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Loi fédérale du 15 décembre 2000 sur les médicaments et les dispositifs médicaux (état le 1er octobre 2010)
PDF
HTML
德语
Bundesgesetz vom 15. Dezember 2000 über Arzneimittel und Medizinprodukte (stand am 1. Oktober 2010)
PDF
HTML
立法
取代 (2 文本(小))
取代 (2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5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5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CH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