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结束的成员国发表评论意见期
根据2011年11月14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的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第八届会议 (CDIP) 上的商定,请成员国注意以下期限:
- 对 “ 关于开放式合作项目和知识产权模式项目的分类分析研究报告”(CDIP/8/INF/7) 的书面评论和建议,期限为2012年1月31日,见 主席总结 第14段。
- 与 “ 知识产权与非正规经济”项目(CDIP/8/3 REV) 具有潜在相关性和意义的案例研究书面来文,期限为2012年2月1日,见项目文件脚注2。
- 对文件 CDIP/8/6“ 关于WIPO有关机构对落实发展议程相关建议所作贡献的说明 的书面评论,见 主席总结第5段。委员会未规定期限。但是,为 了让秘书处能够对评论意见进行汇总,请成员国在2012年3月1日前提出评论意见。
- 对文件 CDIP/8/INF/4“ 知识产权和竞争法管理机构之间的互动:成员国答复的摘要”和文件CDIP/8/INF/5“知识产权权利耗尽与竞争法之间的关系 的书面评论,期限为2012年3月10日,见 主席总结第13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