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的国际分类

国际分类

任何人无论是在国内或国际上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均须确定是否其创造是新的或为某些其他人所有或其他人对此已提出权利主张。为此必须检索大量信息资料方能确定。WIPO的4项条约( 见下文所列)创建了分类体系,它把关于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编排为便于检索的可管理的索引式结构。分类体系定期更新内容以涵盖技术和商业惯例的变化和发展,许多并非相关协定成员国的国家,都 自愿使用分类体系。

本网站包含了有关4个国际分类条约、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适用原则和修订以及解释性资料的基本信息。网站还包括了每一分类体系的英文和法文的最新版本。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点击下述任一标题:

国际专利分类(IPC) (英文)   (法文)
尼斯分类 (英文)   (法文)
洛迦诺分类 (英文)   (法文)
维也纳分类 (英文)   (法文)

WIPO管理着建立国际分类体系的4项条约,通过以下链接可获得4项条约的案文: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IPC) (英文)   (法文)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英文)   (法文)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 (英文)   (法文)
分类:
国际专利分类(IPC) (英文)

   (法文)

尼斯分类,第7版 (英文)    (法文)
尼斯分类,第8版 (英文)    (法文)
洛迦诺分类 (英文)    (法文)
维也纳分类 (英文)    (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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